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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鼓励地铁站周边建筑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2022-10-06 08:04 来源: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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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市发布了利用现有土地的指导意见,鼓励地铁站周围的建筑物重建经济适用房本报利用现有土地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记者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获悉,《盘活利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指导意见》最近几天发布实施《指导意见》创新性地提出了八项支持政策,明确了重点功能区和现有轨道站点周边区域,鼓励利用现有建筑改建保障性租赁房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以来,城市进入减量发展,高质量发展阶段有效盘活现有国有建设用地,对支持城市总体规划二期实施具有重要作用《指导意见》以规划为导向,意在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配置作用,补齐城市公共设施短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指导意见》总结明确了三类实现路径,鼓励原土地使用权人通过独立,联合等方式利用,原土地使用权人无意继续开发建设的,可通过土地二级市场出让或政府收储等方式盘活利用,鼓励国有企业探索成立专业平台公司,通过退役整合等方式,对企业拥有的土地,房屋资源进行统筹和再利用在建筑规模指标,用地功能兼容性,建筑功能转换等方面,《指导意见》创新性地提出了八项配套政策明确建筑规模指标可在各区或企业所有制范围内集中调剂使用,跨区域项目可实行跨区域统筹,优先发展高新,轨道微中心等立体复合发展项目同时,鼓励混合利用工业用地在单一用途的工业用地内,可建设的其他工业用途和生活设施的比例不超过地面总建筑规模的30%围绕重点功能区和现有轨道站点,鼓励利用现有建筑改建保障性租赁房针对腾出的流转用地和工业用地,《指导意见》提出,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后,在符合本市规划和产业发展要求的前提下,经批准可将工业用地以协议方式安排给原土地使用权人此外,企业利用存量房地产和土地资源开发符合本市重点扶持产业的,可享受一定期限内不改变土地主体和用途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以5年为限《指导意见》保障工业用地发展空间,明确在三城一区,国家级开发区,市级开发区等重点功能区,在工业用地主导功能不变的前提下,盘活利用现有国有建设用地,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用地,不得分割转让房屋根据消息显示,市有关部门将出台相应配套政策,依法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由各区政府组织编制振兴实施方案,鼓励结合区域实际创新试点对于存量再利用的工业用地,应通过签订补充监管协议的方式约定行业绩效,环保节能要求,并将出让,退出等条件纳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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