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新性发展中让文物焕发时代光彩
2023-01-06 16:24 来源: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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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文化遗产开发司法协助典型案例,其中租户未经批准擅自修缮受损房屋一案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此前,南宁文物保护单位骑乘狄威被用作鸡笼的消息在社交媒体上引起热议那么,文物保护单位应该如何保护呢如何平衡使用和保护的关系
文物保护面临公与私的矛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由市,自治州,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如何根据文物价值具体认定私房为文物保护单位,也会征求小区业主的意见安阳市文物局副局长孔德明告诉科技日报记者
但是,如何保护以及由谁来保护被认定的文保单位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以文保单位养鸡事件为例林的祖屋已有300多年的历史了,一直被认为是鸡舍虽然在2002年,政府部门已经将此地确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但这处房产的产权仍然属于林家
根据消息显示,这个地方之所以成为鸡舍,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房子无法改造居住那么,文保单位损坏了,应该由谁来负责修复呢
根据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人负责修缮和保养,禁止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排放污染物,堆放垃圾,禁止破坏性使用文物。
南宁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物保护考古科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文保单位养鸡事件中的建筑仍未达到维修要求,应由产权人进行管理和维修。
可见,经济账是文保单位在修缮中面临的一大矛盾。
同时,对文保单位的修缮也有很高的施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国有文物保护单位或者民营文物保护单位的所有者在履行修缮义务时,必须编制相应的修缮方案,报同级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最后由有资质的文物施工队伍进行修缮,防止修缮损坏
一方面是私人难以支付文物的维修费用,另一方面是对文物的建设要求更高私有房屋的文物所有者虽然有修缮保护的义务,但在实践中很难实现
振兴古老的文化遗产。
记者了解到,虽然很多私宅的文物价值很高,但一些业主不愿意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公私矛盾往往难以解决因此,如何以开放的态度和双赢的目的保护私宅文物,追求各方面的平衡,是一个亟待探索的课题
最近几年来,中国出现了很多文化保护的优秀案例。
王穗良故居,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是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这栋楼很早就卖给很多家庭了,属于私房由于天气原因,这个建筑群已经年久失修了2018年,其中一位房主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虽然她知道房子存在安全隐患,但房子是文物保护单位,她无力修缮
2021年7月,淮安历史文化名城房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启动了王穗良故居范围内危旧房的收购工程,王穗良故居的修缮保护迎来了新的契机。
但是,对于一般的文物来说,政府并不一定是唯一的投资者私宅文物保护不仅要看现在,更要看未来一家一宅的传统保护模式已不能满足当前需求,应顺应时代发展,推进保护方式的多元化和市场化因此,除了依靠政府部门划拨保护资金等手段继续输血外,不妨尝试以文化旅游开发,文物活起来等方式造血,让古代文物在今天有更多的发展可能
在这方面,各地已有不少成功的实践:山东在农村实施了村落记忆工程,通过建设民俗生态博物馆,村落社区博物馆,古建筑,民居等农村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安徽一些村落充分发挥徽派建筑优势,通过发展乡村旅游,挖掘文物经济价值,依托河南一些古村落建设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既促进了旅游,又有助于乡村振兴...这些探索和实践既留住了历史记忆,又让文物在创新发展中焕发出时代的光彩。
同时,要探索在发展中保护文物的方法有关专家建议,应进一步明确私房文物的保护责任,包括相关行政部门,社区,业主的权责边界,不要让私房文物处于三不管的尴尬境地,其次,应探索建立私宅文物所有者与政府部门之间的适当沟通机制,第三,还应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引导公众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让老文物在新时代焕发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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