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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2-12-16 17:05 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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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率,每股转换比率

a股现金分红0.127元。

每股0.4股。

相关日期

差别化红利转移:否。

一,股东大会通过分配及增资方案的届次及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已于2022年4月29日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及增资方案

1.发行年份:2021年。

2.分配的对象:

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901,846,505股为基数,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0.127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4,534,506.14元,转增360,738,602股本次分配后的总股本为1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及股本转让实施办法

1.实施措施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息委托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在登记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资金结算系统,登记并派发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到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而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暂保管,待指定交易办理完毕后发放

如增加股本,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日收市后按在册股东股份数直接向股东入账。

2.自分布对象

3.扣税说明

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 个人(含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转让市场收购公司股票并持股1年以上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现金分红人民币0.127元, 持股期限不满一年(含一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127元/股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其股份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缴纳的税款,由证券公司和其他份额托管人从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的资金账户中扣除,转入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次月的五个工作日内将税款划入公司,公司收到税款实际税负为:股东持股期限不足1个月(含1个月)的,股息收入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超过一个月至一年(含一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所得执行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对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按10%的税率扣缴实际税负扣除后每股实际现金分红0.111元

对于QFII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及利息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税后现金红利0.1143元/股此类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时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在按规定取得股息,红利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对投资于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的港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股息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形式派发,所得税按以下税率代扣代缴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27元/股。

动词 (verb的缩写)股权结构变动表

单位:份额

不及物动词稀释每股收益的解释

股份转让方案实施后,按新增总股本1,262,585,107股摊薄后计算的2021年每股收益为0.41元。

七。相关咨询方法

如对本次股权分配的实施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如下:

部门:证券投资部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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